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近期也明确2025年将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艾特大象也整理了第二批地方商务部门发布的2025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接续政策。快看看有没有你的家乡吧!!!第一篇点击查看→好消息!江苏、广东、河北、湖北、湖南、贵州、新疆等地发布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接续政策
2025年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续接,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条件、补贴标准和额度等相关政策,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2025年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续接,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本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发布的空档期,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条件参照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补贴标准按2025年商务部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对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仅部分取得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条件参照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商务部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后,按照新标准执行。
从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新车只能申请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北京市商务局)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台前,山西省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条件、标准等按2024年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执行,请消费者注意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从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新车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2025年1月10日24时,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
2025年1月20日24时,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车主查询补正入口。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2025年1月10日24时,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云闪付将关闭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入口。
2025年1月26日24时,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云闪付将关闭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车主查询补正入口。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交易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相应交易的二手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汽车置换更新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353号)有关要求。(山西省商务厅)
12月31日,海南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显示,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继续实施家电、家装家居补贴以及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汽车报废更新方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执行,开始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待国家出台政策后明确。
汽车置换更新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方面,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标准、补贴条件、申报流程等均按照2024年政策执行,个人消费者取得相关申报材料日期及补贴申报截止日期均相应顺延30天。2025年2月1日起,按照2025年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执行。(海南省商务厅)
(一)汽车报废更新(国补)跨年度衔接政策。2025年1月10日24时,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将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1月10日前消费者可继续提交申请,逾期未申报的后续不能申报。2025年1月20日24时,全国统一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车主查询补正入口。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出台期间,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的条件、补贴标准和额度等相关政策,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二)汽车置换更新(省补)跨年度衔接政策。2025年1月10日24时,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关闭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入口,1月10日前消费者可继续提交申请,逾期未申报的后续不能申报。2025年1月20日24时,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关闭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车主查询补正入口。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台前,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参照《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黑商联规〔2024〕4号)执行,待2025年度黑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系统开放后及时申报补贴。
从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补贴;同一新车只能申请报废更新补贴(国补)或置换更新补贴(省补)。(黑龙江省商务厅)
(一)汽车报废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已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
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报废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二)汽车置换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执行。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符合《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有关要求。
(三)有关时间节点。2025年1月10日24时,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补贴申请入口;2025年1月20日24时,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查询补正入口;2025年1月10日24时,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补贴申请入口;2025年1月20日24时,全省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查询补正入口。
(四)有关工作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江西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