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 18000 元,中型载货车每辆 13000 元,轻型载货车每辆 9000 元,微型载货车每辆 6000 元。
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 18000 元,中型载客车每辆 11000 元,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 7000 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 5000 元。
1.35 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 18000 元,1 升(不含)至 1.35 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 10000 元。
不同地区补偿标准可能不同,比如在云南,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相关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国家为部分提前报废车辆提供 4000 元至 15000 元不等补贴资金,像总质量超过 12000 公斤的重型卡车和半挂牵引车,以及载客量 30 人以上且车长 9 米以上的车辆,可享受 4000 元补贴。符合补贴条件的城市公交车,排放标准达到欧 II 标准且在报废当年更新,补贴额度可达 15000 元。